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2020FG12039SH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08,145.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交货期 |
1 |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市级货运源头监管信息系统平台项目(一期) | 1项 | ¥408,145.00元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实施、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登记
广州群生 韶关
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