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11月35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汕尾、东莞、湛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002200000078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2020年11月35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汕尾、东莞、湛江)勘察设计 已由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汕发改〔2020〕366号(汕尾赤坑)、东发改核准【2020】 20号(东莞邵岗头)、遂发改核准〔2020〕2号(湛江城月)、徐发改核准〔2020〕1号(湛江西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汕尾 、东莞 、湛江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最终规模为40兆伏安主变压器3台,110千伏出线6回,分别为:110千伏赤坑站至220千伏东涌站2回、110千伏赤坑站至110千伏可塘站2回、备用2回,35千伏出线4回,10千伏出线30回,共装设6组5兆乏电容器。
本期工程新建40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新建110千伏出线4回,新建35千伏出线1回,新建10千伏出线20回,每台主变低压侧各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
※线路工程
执行《35千伏~500千伏输电线路杆塔标准设计(V2.1)》。
1)新建110千伏赤坑站至220千伏东涌站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度约2×19.2千米,导线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
2)110千伏桂沙线解口接入赤坑站送电线路工程
解口110千伏桂沙线形成110千伏赤坑站至220千伏桂竹站1回,110千伏赤坑站至110千伏沙埔站1回,自解口点至青坑站,新建架空线路长约4.1千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3.7千米,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2+0.2)千米,导线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
拆除原110千伏桂沙线N23-N24段线路长度约1×0.4千米,拆除单回路杆塔2基(铁塔2基)。
3)新建110千伏青坑站至35千伏赤坑站同塔双回挂单边架空线路1回,线路长约1×2.7千米,导线截面采用240平方毫米。线路两端新建单回电缆线路总长不超0.2千米,电缆铜导体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
※对侧变电站工程
1)220千伏东涌变电站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升级改造220千伏桂竹站和110千伏沙埔站至青坑站110kV线路保护装置。
2)35千伏赤坑变电站扩建35千伏出线间隔1个,增设35千伏青坑站35千伏线路保护装置。
※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第二标的:东莞110千伏邵岗头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变电工程:
1)110kV邵岗头变电站工程:本期规模:主变3×63MVA,110kV出线3回,10kV出线45回,无功补偿3×3×5Mvar;户内GIS布置。
2)110kV岭厦站改造工程: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前期110kV电气接线为2线3变的不完善线变组接线,其中#1、#3主变各接1回110kV出线,#2主变高压侧通过外跨条分别与两回出线连接。本期110kV电气接线完善为3线3变的线变组接线;前期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软母线常规设备断路器单列布置,本期不改变配电装置型式,在预留位置扩建1个出线间隔。设备采用常规设备,设备短路电流40kA,防污等级按d级。
※线路工程:
1)岭厦站T接110kV元星甲线工程(电缆部分):自D点新建电缆终端塔至港口站,新建电缆线路长约3.78km,其中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3.78km。电缆采用ZRA-YJLW02-Z-64/110-1×1200mm2和FY-YJLW03-Z-64/110-1×1200mm2型电力电缆, 单回电缆段沿线敷设1根36芯管道光缆。
2)岭厦站T接110kV元星甲线工程(架空部分):自原110kV州基线#100大号侧新建双回路转角塔至D点新建电缆终端塔,新建架空线路长约2.15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15km。将原110kV州基线#101塔~布基站段的1根普通地线更换为1根36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线路长约7.02km。调整原110kV州基线#101~新立双回转角塔段线路的导、地线弧垂长度约1×0.2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每相1×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36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和一根JLB40-80型铝包钢绞线。
3)邵岗头站T接110kV七桥甲乙丙线工程:自原110kV州基线#056电缆终端塔至110kV港口站,新建电缆线路长约5.48km,其中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5.48km。将原110kV州基线#056电缆终端塔~端州站段的1根普通地线更换为1根36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线路长约16.5km。拆除原110kV州基线#056~#061及#089~新建双回转角塔2段线路的导、地线(杆塔保留)长度约1×4.5km。拆除原110kV州基线#065~#089段线路长度约1×6.7km,拆除单回路杆塔25基(水泥杆0基,角钢塔25基)。电缆采用ZRA-YJLW02-Z-64/110-1×1200mm2型电力电缆, 单回电缆段沿线敷设1根36芯管道光缆。
※通信工程:
1)配套通信设备工程:A网1套STM-16设备,B网1套STM-64设备;1套PCM终端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和材料。
2)110kV邵岗头输变电配套OPGW光缆工程:新建邵岗头至七星站1根48芯OPGW光缆线路长3.85km,新建邵岗头至桥头站1根48芯OPGW光缆线路长3.9km。更换现状七星站至桥头站1根12芯OPGW光缆,改为48芯OPGW光缆,光缆线路长约7.75km。
第三标的:湛江110千伏城月站扩建第二台主变等2项工程勘察设计
(1)湛江110千伏城月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勘察设计
本期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2回。本期新建的1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组。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2)湛江110千伏西埚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本期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0回。本期新建的1台主变低压侧装设(5+2.4)兆乏电容器组。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2.3项目招标范围:第一标的、第三标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含招标配合)、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物资设备录入、建筑方案报批、防洪评价、全面开展标准建设等工作。
第二标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投标限价初稿编制(含招标配合)、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物资设备录入、全面开展标准建设等工作。
2.4项目类别:服务类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第一标的:初步设计交付时间:2021年3月30日 ;初设概算交付时间: 2021年3月30日;施工图交付时间:2021年5月30日;施工图预算交付时间:2021年5月30日;竣工图交付时间:竣工投产后30天内。
第二标的:初步设计交付时间:2021年3月20日。初设概算交付时间: 2021年4月15日。施工图交付时间:2021年10月10日。施工图预算交付时间:2021年10月30日。竣工图交付时间:竣工投产后30天内。
第三标的:初步设计交付时间:2021年2月20日;初设概算交付时间:2021年2月20日;施工图交付时间:2021年4月20日;施工图预算交付时间:2021年4月20日;竣工图交付时间:竣工投产后30天内。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最高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一 | 汕尾海丰110千伏赤坑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 1 | 346.61 | 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的,合计3个标段;标的之间投标单位可兼中 | / | 10000 |
二 | 东莞110千伏邵岗头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 1 | 196.65 | / | 10000 | |
三 | 湛江110千伏城月站扩建第二台主变等2项工程勘察设计 | 1 | 90.03 | / | 1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如无勘察资质须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2财务要求: 无要求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无要求
3.5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从事电力行业设计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从事电力行业设计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 / 。 3.7勘察设备要求: 无要求 3.8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 。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5)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