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 南昌卷烟厂新增一路10KV供电专线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江西中烟工业 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 南昌卷烟厂新增一路10KV供电专线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实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控制价:13450717.83元人民币,自筹,已落实。
2、项目实施
3、工期:计划日期180个日历天,进场施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南昌卷烟厂10KV供电专线高压电缆采购及安装(北沥110KV变电站出线至厂区内高压配电站进线)、高压变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具体详见第四章 《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投电缆、高压对接箱品牌须获得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四级、承试四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供电工程业绩(须含外线工程);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等记录名单;
10、投标人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江西星能电力工程设计 )、监理单位(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 )、招标代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无隶属关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对评标结束后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对已签订合同后被列入“黑名单”的中标人,将对其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烟草行业“黑名单”外的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