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0/12/16 9:00:00
关于ZXND-2020-20-1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 2020年运营管理及生产用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 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ZXND-2020-20-1
2、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预算金额/合同包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
|
1 |
SUV |
办公 |
3(辆) |
540000 |
紧凑型SUV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 |
池女士、0593-2989818 |
宁德市 |
2 |
SUV |
2(辆) |
300000 |
轴距(mm)≥2688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3 |
皮卡车 |
2(辆) |
240000 |
驱动2WD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发售采购文件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
6、
公司网
7、监督部门: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 采购管理办公室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3)合同包1至合同包3供应商需承诺所投产品均可合法、正常办理上牌手续,所投车型符合有关车辆的国家标准,车辆均由成交供应商办理上牌手续并承担上牌费用,采购人给予配合;供应商须就本条内容提供产品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9、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
13、标书购买费及代理服务费专户:
账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 宁德
14、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