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20年度工程(S301省道至入汤永河口安阳县段)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BSL2020SG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20年度工程(S301省道至入汤永河口安阳县段)(项目名称)已由安阳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水行许字[201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GBSL2020SG052
2.3项目总投资:约1674.79万元;
2.4建设
2.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一个标段;
2.9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与信息公开业绩不一致的不予认可),且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信息公开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9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派本项目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投标文件中须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信息公开截图。
3.7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的、“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黑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
3.8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0 日下午18:00至2020年12月17日23:59前
5.2电子投标文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