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磷溪镇埔涵村、内坑村和旸山村三个村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0 年度磷溪镇埔涵村、内坑村和旸山村三个村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经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湘发改投审【2020】43号文件立项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铺设DN400污水管道约3095米、DN300污水管道约2585米、DN200污水管道2600米、DN100污水管道约920米,设置检查井196个、沉泥井99个、溢流井4个等,编制概算造价790.037795万元。 >2.3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按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服务等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方需满足以下第①项或满足第②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方需满足以下资质: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2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应为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3.3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省外企业应配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2名(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测量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专业类造价工程师1名、咨询工程师(投资)1名、安全评价师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书。 >3.5 上述人员都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 >3.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进行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2017年1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出具,格式自拟)。 >3.9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在“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如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出具,格式自拟)。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2 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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