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610)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61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610 1.3. 2017-2020年7月的账务情况进行梳理,逐笔核实以上期间会计凭证,在此基础上按月重述财务报表。 2.2招标范围: 由中介机构按照IPO标准负责对公司2017年-2020年7月的账务进行梳理,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出具每月财务报表。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 1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 117 11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财务部 / / 为贯彻落实 战略发展规划,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资产向优质企业集中,培育新的上市主体,按照创业板审核的重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深圳数研院拟开展对公司2017-2020年7月的账务情况进行梳理,逐笔核实以上期间会计凭证,在此基础上按月重述财务报表。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标的物描述 适用标的 1 为使深圳数研院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创业板审核的重点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深圳数研院拟开展对公司2017-2020年7月的账务情况进行梳理,包括但不限定于: 1.对2017至2020年7月会计凭证逐笔进行梳理,根据上述凭证实际所属时间重新归集成本费用。 2.协助梳理并复核企业提供的项目统计表、项目预算表、收入合同统计表、支出合同统计表,确保项目、收入、支出通过项目编号建立对应关系,各关键字段不存在逻辑错误。 3.协助梳理并复核企业提供的工时统计表,审核、修正人工成本、各项间接费用分摊到具体项目的情况,确保各关键字段不存在逻辑错误。 4.按照IPO标准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月重新计算各项目的收入,按月出具经营项目的收入、成本统计表、研发项目统计表。 5.根据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重新梳理研发支出,明确研发项目资本化和费用化边界。 6.协助企业制定坏账准备政策,根据调整后的往来账龄及已确定的坏账准备政策重新计提坏账准备。 7.根据收入、成本调整情况,重新计算企业所得税。 8.完成收入、成本调整,并按月重新出具2017年至2020年7月月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9.提供各月度、年度的试算平衡表,出具调整分录明细清单,协助企业完成调账工作,并审核调整后账务。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机关官网上一般纳税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4 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 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 2017-2020年7月账务梳理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400-666-39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0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05日09时00分00秒。 5.2.2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1月05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 5.3 5.3.2澄清提问形式: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交。 六、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 九、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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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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