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新建警示教育基地及培训室(室内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6810,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警示教育基地及培训室(室内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招标范围:(一)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为准能选煤厂警示教育基地室内装修设计。具体包括: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设备清单编制、相关宣传及介绍资料的收集排版,指导施工、完成验收、结算等。(二)施工范围:新建的警示教育基地二层、三层装修,面积约为1435平米。二层层高4m,三层层高4.6m。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设备由招标人按照设备清单进行采购)。(三)区划要求:规划二楼为企业宣传展厅和安全教育展区,三楼为安全警示教育场地和实操培训场地。其中企业宣传教育展厅占二层面积的三分之二,剩余部分为安全教育展区;安全警示教育场地约占三层面积的三分之一,剩余部分为实操培训场地。
2.2.2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须具有承担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展厅或展览馆或博物馆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至少1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结算书或发票(发票金额不限))。
3.1.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的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驻场设计代表须具有工程系列(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原件扫描件。
(4)拟派以上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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