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3. 投标人资格
3.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标段)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选择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设备生产厂家还须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近3年(2016年到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5 投标人不得为“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6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4.2 发售
4.3 现场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 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银行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