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电动车租赁整合招标项目已由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审批,项目业主为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租赁20台电动配送车辆(包含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
2.2招标范围:
2.2.1配送车辆20台,车辆尺寸为(5400-6000)*(1900-2100)*(2200-2500)毫米,单车总质量为3500kg-4500kg。
2.2.2车辆为首次营运、手续齐全的全封闭带侧门箱式纯电动货车。
2.2.3工信部续航里程300公里以上,实际运行续航里程保障200公里以上。
2.2.4车辆配置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倒车影象、雷达。配备遥控车锁装置,配备复合木地板或同等材质地板,配备空调。
2.2.5车辆租赁期内车辆部分维修费用,包括:(电瓶、电机、发电机;传动轴、变速箱等机械类故障;各类开关等电器类故障、日常保养、轮胎更换)、车辆保险项目(全险:车损险、100万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盗抢险等)、审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2.2.6招标人对提供车辆进行试运行检验,方法:实际作业200小时,如续航里程不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车辆,并按照违约责任条款进行赔偿。
2.2.7租赁期间,如车辆出现故障无法运行,中标人2小时内提供救援,在12小时内提供相同车型备用车辆。
2.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招标方对中标方的服务进行评价,经招标方评价为合格的,续签合同。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5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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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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