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增调资项目
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增调资项目监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中技青海询比2020-053
1.3
1.4 釆购代理机构: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增调资项目监理(抗震支撑系统、外立面装饰、室内二次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包括二个门卫室)、审判法庭深化装修及审判法庭装修)工程监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青海省发改委【青发改投资(2020)57号】增调资所有项目及海东市政府采购计划中的编号为HDCG2020-00068及00060-1项目内容的监理(抗震支撑系统、外立面装饰、室内二次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包括二个门卫室)、审判法庭深化装修及审判法庭装修)工程监理
2.2工程周期: 同各施工合同工期,
2.3建设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5 安全目标: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省外进青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三表一附注齐全;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 ;
(4)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中《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有效内的建设部注册证书;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0 年12 月4 日至2020 年12 月7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 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冷湖路27号宁景苑写字楼1601室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文件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12 月8 日14 时00 分,地点为 青海省西宁市冷湖路27号宁景苑写字楼16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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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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