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综合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室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综合项目室内装修、智能化、室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已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综合项目经国家和省批准建设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同时,项目被列入了《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2020年)》。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应急物资储备能力。项目包含5项主要建设内容,“两中心、两基地、一库”即:省医疗救援与卫生防疫备灾救灾指挥调度中心,省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省医疗卫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省紧急医学救援公众示训基地,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专业训练基地。项目选址于昆明市高新区M1-2-7-2地块,昆明市海源北路与科光路交叉口,科光路16号,省急救中心东侧,占地面积,地下2层、地上19层,建设规模44100平方米,建筑高度86.19米,为一栋单体点式凹型建筑,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39个,室外大型野外急救车辆停车位10个。 2.4设计周期:45日历天,中标单位应保证在整个周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范围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规划设计满足《昆明市规划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划要求;方案设计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按照招标人和审查部门的要求负责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通过。相关设计成果需通过当地规划及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总投资估算10000万元 2.8招标控制价210万元。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云南省医疗卫生应急备灾救灾中心综合项目中所包含的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含施工图设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4.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4
4.5 设计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配备的各专业设计人员中,至少配备有1名一级注册结构师,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师证书、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工程师证书、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工程师证书、经济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6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总设计师及各专业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需在12小时内响应招标人要求,并作出承诺。 4.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上发布。 8.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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