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烟叶 2020年度烟用农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招标内容:该项目2020年度烟用农机设备采购,内容为采购深耕机25套、除草机394套、播种机3套、苗盘清洗机9套,涉及彭水、酉阳、石柱、武隆、丰都、万州、巫山等7个区县,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田间耕作机械,含深耕机和除草机,预算金额约165.4万元;二标段为育苗机械,含播种机和苗盘清洗机,预算金额约37.8万元),本次项目采用单价招标,各标段的数量为预计数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以与区县 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烟叶计划和种植布局需要调整采购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标段 设备名称 采购总数量(套) 预算金额(万元) 产区采购数量(套) 分项金额 总金额 丰都 彭水 石柱 万州 巫山 武隆 酉阳 一标段 (田间耕作机械) 深耕机 25 27.5 165.4 - 15 - - - - 10 除草机 394 137.9 - 40 200 - 100 - 54 二标段 (育苗机械) 播种机 3 5.4 37.8 - 2 - - 1 - - 苗盘清洗机 9 32.4 2 2 - 2 - 1 2 备注:1、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获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E.20.3.2项)。 2、潜在投标人如同时投两个标段,应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标明标段号,且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2.3供货时间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A.2.5项内容): 3.1.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农机设备生产或组装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1.2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具有合格证。 3.1.3 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主要零部件供应、整机组装调试、问题诊断及维修能力。 3.1.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没有失信行为、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同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失信惩戒信息记录、“中国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记录。 3.2被列入烟草行业(含重庆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禁入期限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主动回避本次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招 标 地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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