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北区湴田村至蓝田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湴田村至蓝田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0]100号)、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贵港市港北区湴田村至蓝田村公路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贵交函〔2020]405号】的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招标编号:XPRG2020093
2.3 建设
2.5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施工。
2.7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928.75万元
2.8 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 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企业,不可对本工程投标。
3.6凡被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制进入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路建设市场,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4日, 每日8时 00分至18 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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