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021-JD/C-GCJS[2020]第7号(总13号)
发包
注:(1)以上所有阀门均为法兰联接方式,每个阀门均须提供与管路对接的外配法兰、螺栓、螺帽和垫圈及法兰密封垫;
(2)技术培训: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工作;
(3)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服务工作;
(4)现场调试、试运行;
(5)现场指导: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
(6)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提供售后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所供设备(材料)的选型、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含工厂检验、出厂试验)、交货现场检验、试验等;
(2)提交整体设计方案;
(3)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5)对招标设备(材料)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对招标人人员正确运行、维护和使用该设备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参与本项目各阶段验收;
(6)负责招标设备与其它关联设备之间的互连互通适配性设计;
(7)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8)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乃至管路附件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阀门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阀门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代理企业须提供与所代理阀门生产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
同一品牌的阀门仅接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代理企业的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5年(自2015年1月)内向国内大型供水或排水工程中承担过DN500、PN4.0MPa电动球阀设备至少1项供货业绩,并提供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用户证明材料(附合同、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1.10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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