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111-JSX-SB/JG-[2020]第5号(总115号)
买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积石峡发电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积石峡水电站技术供水室加装起重行车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因积石峡水电站技术供水室层间净空高度(层顶距离地面)逾10米,层间的中间部位安装有电缆桥架、通风管道,且屋顶没有布设层间设备的吊点设施,给层间设备的检修、维护造成了吊装、搬运方面的诸多不便,同时还存在吊装坠落(当前,该层设备的吊装采用的方式是,搭设简易门型吊架、三角架等临时设施)的安全隐患。为切实有效地解决供水室设备检修、维护时吊装、搬运的不便,降低安全风险,在充分考虑供水室层间净空高度可以加以利用的情况下,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加工制造能力的企业,按本项目技术文件的要求,生产制造一台3吨单梁电动行车并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以此实现设备检修、维护时吊装、搬运的快捷和安全有效保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提供全套电动行车装置所需设备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2)负责向项目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办理该特种设备的安装备案、注册检验、注册等方面的相关手续(包括电动行车开工前的报备、完工后的首次检验及投运使用手续的办理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全套电动行车及其附件(配件)的设计、生产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付检验)等;
(2)承担全套电动行车及其附件(配件)的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2)负责电动行车的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4)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5)负责向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备案、检验、注册等方面的相关手续(包括电动行车开工前的报备、完工后的首次检验及投运使用手续办理等);
(6)需要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一 | 电动行车 | |||||
1 | 钢结构 | |||||
1.1 | 主梁 | 1.尺寸:长7500mm×宽350mm×高500mm 2.材质:Q345BQ235B | 1 | 根 | 箱型梁、带小车轨道 | |
1.2 | 端梁 | 1.尺寸:长2200mm×宽200mm×高350mm 2.材质:Q235B | 2 | 个 | 驱动方式4×2 | |
2 | 电动葫芦 | |||||
2.1 | 起升电机 | 4.5/0.4kW | 1 | 台 | 总长、崇陵、特种 | |
2.2 | 减速箱 | 3吨专用减速机 | 1 | 台 | ||
2.3 | 钢丝绳 | 6×37+1/13 | 15 | 米 | 不低于贵钢、狼山 | |
2.4 | 卷筒 | 直径245mm 材质:Q235 | 1 | 个 | 无缝 | |
2.5 | 电气箱 | 二合一变频电器控制箱 | 1 | 台 | ||
2.6 | 吊钩组 | 3吨 | 1 | 组 | ||
2.7 | 限载器 | 3吨超载限制器 | 1 | 台 | 久力、天安、高灵 | |
2.8 | 遥控器 | F21/8K三防遥控器 | 1 | 台 | 雅瑞、禹鼎、ABB | |
3 | 小车行走机构 | |||||
3.1 | 电机 | 0.37kW三合一电机减速机 | 1 | 台 | 圣音、圣泰、崇陵 | |
3.2 | 跑车轮 | 材质:45#钢直径:140mm | 4 | 个 | 2主动2从动 | |
4 | 大车行走机构 | |||||
4.1 | 电机 | 0.37kW三合一电机减速机 | 2 | 台 | 圣音、圣泰、崇陵 | |
4.2 | 车轮 | 尺寸:直径×宽(270mm×110mm) 材质:42CrMo | 4 | 个 | 2主动2从动 | |
5 | 其它 | |||||
5.1 | 轴承 | 洛阳、瓦房店、哈尔滨 | ||||
5.2 | 电缆 | 起重机专用扁电缆YFFB | ||||
5.3 | 油漆 | 环氧富锌桔红 | ||||
5.4 | 变频器 | CIMR-G | 安川、汇川、和为 | |||
5.5 | 接触器 | 正泰、上联、天水 | ||||
二 | 安装构(附)件 | |||||
1 | 主要安装件 | |||||
1.1 | 大车轨道 | 22#轨道,单组长86000mm | 2 | 组 | 含压板等安装附件 | |
1.2 | 钢结构立柱 | 1.尺寸:长3900mm×宽175mm×高350mm 2.材质Q235 H型钢 | 40 | 根 | ||
1.3 | 行车承重梁 | 1.尺寸:宽175mm×高350mm 2.单根长度:5000mm 3.单段总长:86000mm 4.材质:Q235 H型钢 | 2 | 段 | ||
1.4 | 化学植筋 | M20/260mm | 400 | 条 | ||
1.5 | 安全无接缝滑触线 | 3×10+1×6² | 86 | 米 | ||
1.6 | 立柱固定马鞍 | 根据立柱现场尺寸自制 | 40 | 个 |
构成行车装置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需要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行车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需要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
(2)项目工期:总工期: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予调整。其中:
a、合同签订后20日内,卖方应完成电动行车及安装附件的生产制造及加工,并向买方提交本项目现场安装作业时的详细作业方案和“三措”准备,同时,做好现场作业人员、作业装备进场前的各项准备。
b、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本项目现场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材料),须运抵买方工地,与此同时,还须完成本项目开工前的报备以及行车安装的“告知手续”等。
c、合同签订后80日内(其中:项目现场安装作业工期50天,在实施现场正式安装作业前,开工前的报备以及行车安装的“告知手续”等前置条件已具备,安装作业时的详细作业方案和“三措” 已获买方审核批准),完成本项目的现场安装、调试、现场安装、调试完工后的首次检验、竣工验收及投运手续的办理等。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在国内至少承担并实施过5台(5t及以上)电动行车的生产制造和现场安装、调试、投运手续办理等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及当地特检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复印件;所附合同中至少应包含:行车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性能及指标、起升重量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12月9日10:00时在积石峡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