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21-2023年财产保险项目(重新招标)已获批准,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 2.2招标范围: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烟叶(包括初烟、半成品、成品烟)、包装材料、油料、五金配件、代保管烟叶(其他公司委托我公司代加工的产品在交付委托方前也视为代保管烟叶)等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机动车辆保险(含叉抱车)项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3 保险财产 ) 2.4 保险期限:本项目按照一次招标确定2021-2023未来三个年度(2021年02月01日00:00时起至本项目责任终止之日2024年1月31日24:00时止)项目服务商,项目管理实行合同一年一签订,价格一年一确定,服务商一年一评议,对于当年评议不合格服务商的不再续签下年的合同。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6 本项目年度计划金额:约1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备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申请证明文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若总公司授权下属多家 参加投标,则其授权投标申请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若总公司已授权其下属 投标的,则总公司不得再参加投标; 3.4投标人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约或服务质量问题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市场行为;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发现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相符的其投标资格无效。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3.5 其他: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因在疫情期间,各投标人可网络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无需至现场报名) 5.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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