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发环保能源 汝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52121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城发环保能源 汝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2121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采用2×300t/d的焚烧线,配套1×12MW汽轮发电机组,日产生炉渣约150吨。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30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07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河南城发环保能源 汝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
2.4 项目
运营期:自招标人提供第一车炉渣之日起5年。合同期满前六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2.6 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炉渣收运及时,炉渣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标准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招标范围
3.1.1工作界面
全年正常生产运营的能力。
(4) 本项目炉渣处置项目投产日期滞后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投产日期,投标人必须有炉渣暂存措施方案,将炉渣运出并按政府要求的标准进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3.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3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能源(或物资或资源)回收或废渣处理回收或固体废物治理或灰渣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相关业务。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实际控股并运营1个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及以上的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或1个单体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5万吨及以上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1.实际控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占股比例或其他能证明实际控股关系的文件;2.实际运营: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实际运营证明文件;3.开标时提供实际控股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实际运营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合同原件(合同必须提供原件))。
4.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 /);
中原招采网( /)。
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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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