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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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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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干灰、炉渣、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标段 |
锅炉干灰、炉渣、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标段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干灰、炉渣、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检修服务标段】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法定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脱硫石膏)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销售,或水泥生产,或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所投标产品的使用或销售及清运的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能力;投标人为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直接终端用户)应提供使用的产品、数量及利用能力和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需提供近3年购买使用投标产品或承包同类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为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应提供近3年至少3家所投标产品销售、处理或承包同类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单位参与本项目,也不能自行参与的同时又委托代理商或加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27 17:00到2020-12-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27 17:00到2020-12-04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