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朝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各村居实践站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信州区朝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各村居实践站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信区春江大道凯旋江岸首府1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YZB2020-014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0F000401575 | 信州区朝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各村居实践站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 1 | 项 | 43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任意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4.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任意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0:00 至 2020年12月05日 0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技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