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2022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0-2022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已由海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各 ,资金来源为政府或外部单位等需求方迁改补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2.4招标范围:工程现场勘察测量、可研(含可研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
2.5承包方式:中标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中标人不得进行违规分包。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2020~2022年因政府或外部单位等需求方对海南所属电力设施进行迁改,采用资金补偿形式由海南承建的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2.8框招结果有效期:自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如2023年未产生新中标单位,海南或授权 下达的电力设施迁改具体项目继续由本次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如已发2023年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后下达的工程服务任务单项目由新中标单位实施。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标的名称) | 标段号(标段编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段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段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1 | 海南2020-2022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 | 1 | 500 | / | 海南2020-2022年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 | 100% | 500 | / | / | 5 |
注:
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预估金额不作为中标承诺金额,具体项目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有效报价
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合同签订及结算
①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中标人与海南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项目正式合同待海南根据招标范围下达项目计划后,由海南指定的项目所属建设单位签署。
②合同结算方式:执行《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7年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年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其他政策性费用按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代招标人支付的政策性费用为准。以审批的工程费结算价为基数, 依据上述计取依据,计算出的(勘察费+设计费)×(1-中标下浮系数)作为最终勘察设计结算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没有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
(3)在最近三年(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
(4)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提供勘察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5)需同时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咨询(当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咨询资质证书或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资质。
(6) (7)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9. 招标业务咨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