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0-GFFW-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2021年二级卷烟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采购内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新林区、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运输服务, 甲方发货货物为卷烟,年发送量约为38000件/年。 2.3估算额:34.8万元/年。 2.4计划合同履约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身份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期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本单位、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进行信用查询,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存款帐户号(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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