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结晶盐资源化规范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652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新疆化工 )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主要生产运行煤制聚烯烃项目,该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经过生化处理、膜处理后的产生的浓水经过蒸发结晶装置进行零排放处理,同时产生结晶盐,结晶盐成分主要以硫酸钠、氯化钠为主,常规情况下,硫酸钠纯度≥90%,但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最低可能降低至60%,但招标人不承诺该结晶盐纯度变化的绝对规律,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该风险并承担其带来的投标及服务风险。
本招标所指结晶盐资源化合规处置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对9万吨结晶盐进行资源化利用,且不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及时、合法合规的结晶盐资源化合规处置服务,及其配套的上门自提服务所需提供的以下内容:(1)装车:投标人自行准备符合现场要求的装车设备设施材料及人员,组织装车。(2)运输:投标人自行准备符合现场要求的运输设备设施材料及人员,组织运输。(3)环保:投标人负责服务期间作业范围的环境卫生清理和维护。
服务范围说明:(1)本服务项目需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厂区指定场所自提结晶盐,承担装车、运输。(2)自提时间:①每半月集中清理一次。②根据招标人通知不定期自提,每批次自提量不低于150吨。(3)结晶盐资源化合规处置应按严格合同约定资源化处置方式执行。(4)投标人承担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
2.3 服务
2.4服务期限:预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实际执行或可以本服务合同委托结晶盐处置量执行完毕作为合同结束时间)。
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1月1日
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5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或按甲方一批次委托处置量向乙方支付结晶盐资源化合规处置服务费。乙方每季度结束后或每批次处置完成后向甲方提交申请付款资料,甲方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完成审批后45个工作日内付款。
支付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结晶盐或工业盐资源化处置(或生产)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发票(发票可以不需要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投标人如需委托其他的结晶盐资源化处置合作单位,需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扫描件;
4)投标人资源化处置场所或投标人委托其他的的资源化合作单位指定资源化处置场所应合法合规。(需提供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等行政许可批复文件,自主验收同等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15 12: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