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扁鹊路(精忠路-振兴大道)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汤阴县扁鹊路(精忠路-振兴大道)改造工程已由汤发改办【2020】1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汤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 受汤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的委托,现对汤阴县扁鹊路(精忠路-振兴大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TY2020GC104
2.3建设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总投资:约2281万元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总监)因特殊原因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总监)有在建工程处理,并附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
3.3财务要求:目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自行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汤办【2017】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接受县纪委和县发改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签订重大项目廉政承诺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时30分;开标
5.2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