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应用功能加装(松山湖智慧能源示范专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应用功能加装(松山湖智慧能源示范专项)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472 1.3 资金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两个标的,同一投标单位可兼中多个标的。 标的一: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及区块链模块功能加装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包括边缘侧数据汇聚上送调度运行平台,海量边缘计算终端、感知终端接入管理,边缘侧数据、服务本地应用支撑管理;虚拟电厂管理,分布式能源边缘计算建模管理,分布式资源接入管理,智慧调度平台上线后原有功能适应性改造,区块链管理,智慧调度移动应用(分布式能源边缘计算模型展示、区块链多能协同交易数据展示),采集终端接入调试,功能模块安装实施,硬件部分安装及运维,安全加固等共13个方面的内容。 标的二: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能源展示及移动应用功能加装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包括智慧调度移动应用(需求侧响应监视展示、虚拟能效聚合分析展示)、智慧能源示范区展示调度侧数字电网应用功能以及与应用功能相关的工程安装实施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 1 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及区块链模块功能加装项目 1 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及区块链模块功能加装项目 1824.14 1824.14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广东东莞 不收取 无需保证金 2 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能源展示及移动应用功能加装项目 1 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能源展示及移动应用功能加装项目 193.29 193.29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不收取 无需保证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在履行类似系统建设合同过程中未出现过严重违约且系统产品未出现重大技术及质量事故。 3 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 若在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或广东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 或广东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5 若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供应商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 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及区块链模块功能加装项目 2 具备“CMMI认证证书”3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东莞 能源互联共享平台二期智慧调度及区块链模块功能加装项目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30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