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清涟湖截污系统完善工程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瓮发改【2019】2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瓮安县沛源城乡供排水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m*1m钢筋混凝土截污箱涵1878米,安装PE增强钢带螺旋波纹管共计120米,安装钢管120米,新建混泥土污水检查井75座。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00天
2.5项目投资:约5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可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每日0:00至23:59,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 (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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