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交货 2.3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是为黔江卷烟厂厂区办公场所提供桶装饮用纯净水,年度采购量约7000桶,三年预计采购金额约24万元。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生产销售(SC、QS)许可证。 3.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检验标准,并能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0度桶装水相关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4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