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除尘设备配件采购项目已由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 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内容或范围: 采购生产设备用除尘设备配件,三年预计总投资45万元(不含税),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供货,以招标人在采购周期内实施采购时的需求为准,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五章)。 2.3 供货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3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