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化工类产品采购项目已由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 项目投资:三年约150万元(不含税);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供货,以招标人在采购周期内实施采购时的需求为准,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五章)。 2.4 交货方式:本项目实行现购现送现场交付。 2.5 交货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期内按招标人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具体供货时间、规格、数量招标人另行通知。 2.6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