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 2.4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只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参加投标。 标段一: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2021-2023年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防火分隔系统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其他要求。项目三年投资总额约90万元。 标段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对黔江卷烟厂制丝车间、动力车间、卷包车间、1-5号片烟库、成品库、辅料库、贮丝房、综合楼、8号库、13-18号库的消防设施系统和消防设施共计10万平方米、彭水烟叶库2万平方米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项目三年投资总额约24万元。 标段一: 3.1投标人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 应急〔2019〕88号)第三条之从业条件要求: 1)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附表1和附表2的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6)健全的体系认证(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上述三个认证需涵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2017年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维保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