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通风除湿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风除湿设备采购及服务(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常德卷烟厂石板滩大一期14栋仓库45套、长沙卷烟厂湘西吉首6栋片烟醇化库23套通风除湿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服务,包含配套的自动控制设备、配套通风及除湿系统风管的安装及保温、配套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
(2)郴州卷烟厂30台移动式除湿机、零陵卷烟厂8台风冷调温型管道除湿机、2台精密空调、1台恒温恒湿机采购安装服务。
(3)交货期:①合同生效后60天(日历天)内,郴州卷烟厂30台移动式除湿机、零陵卷烟厂8台风冷调温型管道除湿机、2台精密空调、1台恒温恒湿机到达施工现场并货物验收,120天内(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②合同生效后250天(日历天)内,常德卷烟厂石板滩大一期14栋仓库45套、长沙卷烟厂湘西吉首6栋片烟醇化库23套通风除湿设备按每栋仓库所需的主机设备、辅机设备及主要材料(包括配套电力改造用主要材料)分期分批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货物验收和完成逐栋仓库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或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需具有)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要求确定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双方协调投标、合同签订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以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的,设备安装服务供应商只能与一家除湿设备制造供应商联合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允许外购除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4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项目接受具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资质的除湿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以独立投标人投标,也接受两个供应商(设备服务供应商和除湿设备制造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投标。
②财务状态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③信用要求:
(1)除湿设备制造商近三年资信良好,未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及“信用中国”( )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被授权人在开标前六个月之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⑤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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