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011001107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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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11-26 17:0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0-12-01 08:00 |
交货时间: |
2021-01-01 |
备注: |
徐建伟0531-76262809;代理 |
area>1.采购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采购商自2018年1月至竞争性谈判前,具有每年不少于1项处置粉煤灰的业绩。自用粉煤灰的采购商,必须提供粉煤灰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非自用,销售粉煤灰的采购商,必须提供粉煤灰销售处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未能按要求全部提供以上业绩证明的不予认可。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备查,未能提供的,取消预成交资格。
3.财务状况:须提供近3年(2017年至2019年)的主要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主要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采购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5.采购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采购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与销售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竞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为确保销售人粉煤灰能够及时清运、不影响机组安全生产,采购商应具备清运销售人粉煤灰每日最大产量的能力,应具备提供10台及以上灰罐车并提供拥有上述运输能力的车辆的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须附车辆行驶证));采购商应具备储存粉煤灰3万吨及以上容量灰库的证明材料(位置、图片(远景及近景)等其它证明材料)。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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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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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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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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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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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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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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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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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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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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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粉煤灰兜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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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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