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8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区精装修工程十三、十五标段艺术灯具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 (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所需艺术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工程概况: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区精装修工程十三、十五标段为旅客过夜用房,场址位于四川省资阳市的简阳市境内。 2.2 招标编号: 0701-204050130151 2.3 招标规模:艺术灯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 区域 数量 备注 01 室内固定艺术灯具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货物需求清单 2.4 交货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详细的交货方案,合同签订、图纸确认后30日内首批交货,3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艺术灯具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1)GB/T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GB/T2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含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可以不含附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酒店(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公用建筑)艺术灯具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提供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以及部分设备清单页),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1月22日至27日。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免费注册,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投标人注册审核
4.3 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注: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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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