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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品目 采购单位清远市人民医院行政区域清远市公告时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清远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清远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17: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83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3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0QY01ZC79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清远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项目
 
(3)简要服务要求:急诊医学临床信息系统以时间轴为核心,建立由120院前急救、预检分诊、抢救、手术、ICU组成的一体化急诊医学服务平台;“以患者为中心”的急诊流程设计,可以实现对急诊病人就诊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依托急诊电子病历,加强急诊闭环管理,实现患者临床数据的全面整合以及深层次应用,构建医疗大数据支撑的精细化急诊急救数据管理平台。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 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10.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 填写或 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10号清远采联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2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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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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