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移智行2020年上海汽车城创新港5G智慧交通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MSR20200000263,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期项目是基于上海嘉定创新港园区建设最小化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应用的软硬件平台,部署研发产品,建立产品功能开发与测试验证的实验环境,并逐步将创新港实验室测试验证内容扩展到网联自动驾驶所有子系统,丰富更多的智慧交通应用场景。 1.2 招标内容 项目性质:货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采购规模:224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采购内容:采购1套自动驾驶开发系统,包含:2台自动驾驶开发小车、3台工控机、1台硬件在环测试设备和2套自动驾驶开发软件,采购满足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交货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4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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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具备2018年1月1日至今的自动驾驶类项目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具体服务内容关键页及相关证明页的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至少一个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或付款发票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合同为准)。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 )。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0日21时00分至2020年11月25日21时00分。 4.2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 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08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线上远程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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