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和信 关于分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分宜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医疗器械采购(CT)项目(项目编号:XYHX2020-G106-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分宜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医疗器械采购(CT)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HX2020-G106-1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分购2020B000386232 | 分宜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医疗器械采购(CT)项目 | 1 | 台 | 27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一个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于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于进口产品及供应商将不被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CT-公开招标文件-第二次-不见面开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