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美丽白鹤滩工程Ⅰ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BHT-JA202008D)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美丽白鹤滩工程Ⅰ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美丽白鹤滩工程Ⅰ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美丽白鹤滩工程Ⅰ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0日10时30分到2020年11月2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美丽白鹤滩工程Ⅰ标已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控股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 ,其下设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 宁南白鹤滩电厂,是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的项目业主。受项目业主委托,中国三峡建设管理 负责电站建设管理,其下设白鹤滩工程建设部,负责本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建设资金来源于项目法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为金沙江下游四个水电梯级——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中的第二个梯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镇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乡交界处,库区涉及四川省宁南县、会东县和云南省巧家县、会泽县、昆明市东川区、倘甸产业园区和禄劝县等7个县(区)。美丽白鹤滩枢纽区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作为长江大保护的先期启动部分,通过综合整治提升为白鹤滩水电站提供生态化的自然基地及良好的观景点效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白鹤滩水电站左、右岸观景平台及左岸葫芦口大桥、矮子沟大桥景点打造,分别为:左岸(四川侧)102号路路侧观景点,整治范围面积约8万m2,其中重点整治区域约1.3万m2,常规整治区域面积约为6.7万m2;右岸(云南侧)马脖子观景点,整治范围面积约1.5万m2;葫芦口大桥景点、矮子沟大桥景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行道树、观景平台、人行梯级步道、停车场、景观构筑物、山体绿化彩化、给排水及照明等景观园林工程。
2.3 计划工期
本标段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业绩要求:近5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了不少于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项目业主业绩证明);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担任过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0时30分到2020年11月2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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