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互联网+稽核查应用及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定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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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 16: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须通过海关实施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二)系统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4个月内完成,之后进行上线试运行。(三)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乙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驻场技术支持服务与维护。 (一)需求分析和应用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应用设计须通过海关实施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二)应用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应用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3个月内完成,之后进行上线试运行。(三)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3个月后,由乙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驻场技术支持服务与维护。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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