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雁峰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雁财采计2020-030018
委托代理编号:0623-2081N362405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人数(人) |
上限单价 (元/人/月) |
总保费(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雁峰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
91175 |
1.25 |
1481593.75 |
18853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雁峰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13个月。 付款方式:签合同时约定。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17:00止,每天8:00时- 17:00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 平台 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六、
衡阳
异议与建议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雁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