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JZ/009-2031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 机电安装机械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021年度定轧钢板框架集中采购,采购定轧钢板计划使用招标人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公司概况、竞标范围
1、公司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 机电安装机械厂始建于1962年,是生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大型压力钢管、风电基础工程、风电塔筒制作与安装工程、船舶制造和变配电等工程的专业化企业,具有先进的工艺设备及完善的检测手段,保证产品制造质量。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 机电安装机械厂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三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大型压力钢管、大型固定式启闭机、大型移动式启闭机、大型平面定轮闸门、超大型弧形闸门、超大型拦污栅等生产许可证,产品和服务遍及海内外,并赢得海内外业主及咨询工程师的高度赞誉。
2、招标范围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标人所需的定轧钢板。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定轧钢板 | δ10-50毫米,Q355E,正火轧制(热轧),一级探伤,双定尺,C级公差 | 吨 | 11,500 |
2 | 定轧钢板 | δ50-80毫米,Q355E,正火,Z向性能,一级探伤,双定尺,C级公差 | 吨 | 500 |
合计 | 吨 | 12,000 |
4、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按订单交货。
5、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2666号中国水电十三局工业园。
6、质量要求
6.1、投标人保证定轧钢板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定轧钢板是全新的,定轧钢板化学及机械性能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定轧钢板,投标人应立即无偿予以更换。
6.2、定轧钢板的交货状态为热轧或正火。
6.3、定轧钢板的厚度偏差应符合GB/T709中规定的C级偏差。
6.4、定轧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3274的相关要求,所有定轧钢板不允许用补焊的方法修补。
6.5、定轧钢板应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定轧钢板炉批号标志应清晰,定轧钢板应具备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为了保证制作全程的追溯性,每块钢板上必须标记有以下信息(不限于):炉批号、件号、材质和质量等级等。原材料验收检查报告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由投标人提供):材料数据、熔炼分析数据、拉伸试验数据、弯曲试验、低温冲击试验数据、探伤报告、热处理报告。
6.6、定轧钢板要求I级探伤板,质量达到NB/T47013.3 I级超声波探伤的要求。
6.7、定轧钢板重量按钢板厚度符合GB709-2006N级偏差计重报价(按N级偏差检尺计重)。
6.8、生产厂家:国有大型钢厂。
7、付款方式
7.1、以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
(1)单项合同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下时,所有定轧钢板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全部抵达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投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招标人以银行电汇、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2)单项合同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及以下时,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定轧钢板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全部抵达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投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招标人以银行电汇、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5%作为交货款;剩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所有定轧钢板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全部抵达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投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六个月内支付;
(3)单项合同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时,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所有规格的定轧钢板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抵达交货地点至少一张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验收合格总额超过合同总额的55%,且投标人开具到货总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招标人以银行电汇、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总额的35%作为交货款,所有定轧钢板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全部抵达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投标人开具剩余到货总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招标人以银行电汇、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交货款;剩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所有定轧钢板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全部抵达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投标人开具剩余到货总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六个月内支付。
7.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电建通融等多种支付方式。
8、其它
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的资格条件要求,且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长期代理销售证明文件。
3、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的定轧钢板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数量和总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自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9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