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投标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人员要求: 从事机加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机床设备操作证,最少具有3年试验件机加工的经验,能熟练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加工图纸划线、加工试样。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事机加工行业应早于2017年,需提供2017年之前的一份业绩予以证明,且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两项工作范围内试验件机加工项目业绩,范围需包含碳钢冲击试验件、不锈钢冲击试验件、不锈钢拉伸试验件、其他材料冲击试验件和不锈钢点蚀试验件。 四、主要设备投入要求 投标人需要具有加工理化试验件必须的车床、铣床、磨床、锯床、线切割等以及必备的辅助器具,且加工质量(包括试样尺寸、试样精度、表面粗糙度等)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投标时提供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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