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肝病毒载量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肝病毒载量检测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往“ ”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 标项名称: 乙肝病毒载量检测试剂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元): 15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2、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 地
3.项目
电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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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