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西藏森布日光伏惠民示范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Z-JA202004D)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西藏森布日光伏惠民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集团西藏森布日光伏惠民示范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集团西藏森布日光伏惠民示范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0年11月2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集团西藏森布日光伏惠民示范工程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岗堆镇森布日村,雅鲁藏布江北岸的森布日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安置点,海拔3600米;其距离拉萨市约50km,距离山南市约90km。场址中心坐标为90°49'47.78"E,29°18'59.70"N。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总面积39.28平方公里,规划近期(2025年)人口规模4.4万人。森布日安置区一期工程在2019年底已安置人口957户,共4058人;森布日安置区二期规划已开工建设区域计划安置6306户,26304人。本次实施范围内共有7263户安置房屋和对应的公共房屋,安置区已被主电网覆盖。
本项目利用森布日安置点居民安置房及公共设施屋顶,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约为25MW。同时为安置区范围房屋安装电采暖设备3万套左右。
本项目分布式光伏规划总装机规模为25MWp,利用安置区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拟采用 475Wp及以上单晶组件,每6~18块组件形成一个组串通过15~15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后,接至安置区400V配电表计箱内。本项目拟采用固定式支架。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分布式光伏电站:考虑充分利用当地光照资源和安置区建筑屋顶并综合考虑运行管理方便、经济合理和居民用电方便,拟采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周边少量沙化坡地绿化治理建设移民安置区智能光伏发电和治沙用能智能化示范。根据安置区屋顶面积估算,装机规模25MW,年利用小时数约1600h,年发电量约4000万度。
(2)电采暖设备:以实现采暖电气化为目标,拟采用壁挂辐射式电暖器为热源,按建筑单体分房间实施分散采暖。
(3)安置区智能化用能计划:结合安置区学校或医院等,通过采暖季智能化用能等计划,实施区域发、配电与用能智能化,实现区域能源综合利用提升。
(4)安置区沙化坡地绿化治理示范:通过在安置区周边沙化坡地布置光伏组件、利用光伏发电抽水灌溉,减少蒸发增加绿化成功率,以实现沙化坡地绿化治理目标示范。具体规模待与政府商定后确定。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三峡集团公司有关企业规程规范,开展西藏森布日光伏惠民示范工程屋顶25MW分布式光伏电站、电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安置区智能化用能计划和安置区沙化坡地绿化治理试点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含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临时设施、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其中,对屋顶25MW分布式光伏电站招标范围明确如下(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主要包括:屋顶光伏区、400V集电电缆线路、400V送出线路(最终以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间隔扩建、综合控制楼、施工电源(并网后作为电站备用电源,若有)、公网通信线路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区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475Wp及以上单晶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全场防雷接地;光伏电站远程监视系统,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场内排水系统,局部场平(若有)、场区部分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用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并网柜,汇流箱,通讯柜,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光缆安装、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与回填、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发包人、供货商、承包人、监理人四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开工手续、电力质检、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电力公司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保护测评备案(市级公安部门)及开展现场测评),并取得最终的评估及测评报告,组织启动、转商运等协调会议;办理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角比差试验、新能源电站耐受能力实测建模﹑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8)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手续等;办理项目防雷和消防等批复文件;办理项目安评、环保、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施工许可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9)配合发包人办理电力业务(预)许可证、配合发包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发包人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10)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11)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2)其他:
① 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场所(共8间),并提供必要的场内交通条件。
② 建立施工监控系统,对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监控,形成满足发包人要求影像资料。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至2021年04月30日,其中:计划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森布日安置区一期工程957户全部屋面光伏和采暖设备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并在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2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的工程设计或者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担任过2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0年11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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