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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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 09:4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404.6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4.6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2021年沪太路6600号及同济支路98号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54.752万元 沪太路6600号及同济支路98号物业管理服务,包含绿化租摆、保安。服务人数不少于31人。 包2:2021年宝杨路1369号及友谊支路87号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49.9万元 2021年宝杨路1369号及友谊支路87号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保安服务,服务人数不少于24人。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注:根据政府采购指南,本次服务采购采取一次采购多年享用的方式,服务时间可延长为3年,分年度签订采购合约。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前一年,(如采购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可相应调整服务费用)服务供应商需年度服务考核达标,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服务供应商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5)如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2)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 未按规定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投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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