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青海旺利欣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十合一混采病毒采样管采购项目”(青海旺利欣询价(货物)2020-B24号)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十合一混采病毒采样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旺利欣询价(货物)2020-B61号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2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须提供医疗经营器械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 |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0日 上午9:00分-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询价文件售价 |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层10508室 |
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询价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 24日上午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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