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实验室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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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青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哈尔滨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5日 16:37 |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青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实验室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汇招企业管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672.2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2.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预算金额:2681600.00元 采购内容:酶标仪 等,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 1台 等 包2:预算金额:2268160.00元 采购内容:流动注射分析仪等,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台 等 包3:预算金额:1772640.00元 采购内容:干热灭菌器 等,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台 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 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8、弃标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再次采购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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