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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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 11: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在固原市税务局建设税务稽查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配置办案工具包。“四室”要实现与税务总局稽查局、省局(自治区)稽查局、各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含部分跨区域稽查局)信息互联互通。 税务稽查指挥会商室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集成服务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牵头实施,所建设的软硬件设备需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无缝对接,在软硬件设备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上下级稽查局之间、指挥人员与现场办案人员之间、跨区域稽查部门之间、各联合办案部门之间,可在税务稽查指挥会商室开展办案指挥、指令下达、部署会商、沟通协调、决策反馈、辅助支持、远程会审等工作,实现及时掌控办案情况,解决现场执法难题,处置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远程决策指导办案,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各级稽查局的纵横联动和扁平化指挥,提升稽查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完成采购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将直接发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本次公告在中国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固原市税务局子网站)( /col/col12013/index.html)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 2.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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