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9】6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h.zc(2)规模:初步设计、工程勘察、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投入调试试运行后对设备性能测试及技术和售后服务并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规定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1、4.9 万 m3/d 供水水源地一处。共设 2 座深井泵房,12 口取水 井(其中生产井 10 口、备用井 2 口),井深 150m。 井间联络管道管径 DN600、330m;DN1000、240m,采用 K9 级球墨 铸铁管。2、配水厂总规模 15 万 m3/d,二期规模 4.9 万 m3/d,厂内新建 1.5 万m3清水池,配套管线,阀井;加压泵房增加水泵。 3、输水管道长 24km,采用DN1000 球墨铸铁管 K9。 4、格尔木第三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围栏及 警示牌、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安全监控体系、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质安全保障其他措施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5656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
合同估算价:12143.07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365.0天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工程勘察、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投入调试试运行后对设备性能测试及技术和售后服务并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规定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1、4.9 万 m3/d 供水水源地一处。共设 2 座深井泵房,12 口取水 井(其中生产井 10 口、备用井 2 口),井深 150m。 井间联络管道管径 DN600、330m;DN1000、240m,采用 K9 级球墨 铸铁管。2、配水厂总规模 15 万 m3/d,二期规模 4.9 万 m3/d,厂内新建 1.5 万m3清水池,配套管线,阀井;加压泵房增加水泵。 3、输水管道长 24km,采用DN1000 球墨铸铁管 K9。 4、格尔木第三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围栏及 警示牌、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安全监控体系、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质安全保障其他措施 。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2015-2019)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网站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除商业秘密内容外,须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和能够证明规模的内容)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5656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00:00时至2020年11月16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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