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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江门供电局2020年11月份批次授权物资(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

   日期:2020-1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东江门2020年11月份批次授权物资(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4

 

 

广东江门 202011月份批次授权物资(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462

       

广东江门 202011月份批次授权物资(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462),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江门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462

1.3.  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或纳入 电子商城采购范围,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进行扣分处理。

6.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7.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8.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2020年版)》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包名称

预计招标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中标比例

标包

最大中标包数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

备注

1

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

江门 2020年购置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标包1

1250

750

750

60%

1

1

/

不收取

50000

本标的分为2个标包,且2个标包不能兼中。

 

江门 2020年购置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标包2

500

500

40%

2

1

/

不收取

50000

2

财务智能报账终端

江门 2020年购置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

280

280

280

100%

1

1

/

不收取

10000

/

 

(二)项目概述:

1.标的1:江门 2020年购置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小框架、错期衔接”模式采购试点项目,由于“广东江门 2019年购置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有效期至20201231日)”实际采购量已达到标包预估金额70%以上,为避免原框架实际采购量提前达到上限导致框架终止和物资供应断档,因此提前启动本次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广东江门 2019年购置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的框架终止之日起至20211231日。本项目为结构化评审方式试点项目。

标的1预计招标金额为1250万元,分为2个标包,标包1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为60%,金额为750万元;标包2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为40%,金额为500万元。每个标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

2.标的2:江门 2020年购置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框架有效期至20211231日。标的2预计招标金额为280万元。

(本项目划分2个标的)

(三)采购清单:

标的1:江门 2020年购置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框架招标采购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预测数量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1. 

500W激光清障器

有效作用距离:≥300米;
激光输出功率:0-500W且可调;

4

650000

2. 

300W激光清障器

有效作用距离:≥250米;
激光输出功率:0-300W且可调;

18

550000

预计招标金额(含税)元)

1250

 

标的2:江门 2020年购置财务智能报账终端框架招标采购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预测数量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1. 

财务智能报账终端

IVC3

7

400000

预计招标金额(含税)元)

280

上述预测数量仅根据历史采购数据和未来使用计划分析预测,参考了年度内的需求预测量及今后的使用趋势确定,实际采购金额按照今后的实际使用量确定。
   实际采购金额=投标单价报价*实际采购数量

注:1.招标文件中如涉及限定进口、合资、国产、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表述仅供技术参考,即不作进口、合资、国产、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限制,投标人可以选择质量(技术参数)相当于或更优的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进行投标,但应提供技术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等同性能或更优的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元件或设备,并在技术参数差异进行说明。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3.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江门 的所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11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投标人应是招标产品的制造商

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

 

2

所投产品应提供电力行业内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省级及以上电力科学研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

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

 

3

提供近一年内的供货业绩(提供所投物资类别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发票);说明:近一年指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

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

 

4

企业注册资金规模不小于2000万元。

输电线路便携式激光清障仪

 

5

投标人应是所投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为所投标的物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代理区域应涵盖江门地区)。

财务智能报账终端

 

6

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投标货物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所投标的物为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财务智能报账终端

 

7

投标人须具有CMMI3级或以上认证证书。

财务智能报账终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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