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环资【2019】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深能湟水环保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私有资 /金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境外私人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83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902天
招标范围:
1)厂区红线外1米以内范围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含垃圾接收/卸料跨、垃圾储存/上料跨、焚烧炉/余热炉跨、除渣间、烟气处理跨、汽机除氧跨、集控室及电子间)、烟囱(含钢内筒及防腐保温、航空障碍灯)、引风机室、上料栈桥、天然气阀组、综合水泵房、机力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氨水罐区、飞灰暂存车间、危废暂存间、气瓶储存间、门卫、地磅房、地磅基础(包括预埋件、预埋管、接地等)、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水加药间、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含生活污水收集池)、烟道及各类管道支吊架、全厂膨胀节(甲供除外)、综合管架、污水处理站、建筑照明(照明线路)、主厂房钢结构基础、暖通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区域)、空冷岛区域、厂区道路(含永临结合道路、预埋过路管道、正式道路)、道路照明、室外地坪、室外电缆沟、管沟、循环水管网及其它工业水管网、综合管网(生活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消防水管网、雨水管网)等。
2)厂区红线外1米以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飞灰填埋场工程、厂外临时道路工程、厂外取水工程、厂外排水工程、厂外输配电工程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电力工程·电力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①业绩内容:火力发电厂(站)或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监理业绩;②合同签订时间区间:201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 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 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 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 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1日09 时3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 (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 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 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 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 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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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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